第一类 活动物;动物产品 (1~5章)
第三章:鱼、甲壳动物、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
第二类 植物产品 (6-14章)
第六章:活树及其他活植物;鳞茎、根及类似品;插花及装饰用簇叶
第十二章:含油子仁及果实;杂项子仁及果实;工业用或药用植物;稻草、秸秆及饲料
第三类 动、植物油、脂及其分解产品;精致的食用油脂;动、植物蜡 (15章)
第十五章:动、植物油、脂及其分解产品;精制的食用油脂;动、植物蜡
第四类 食品;饮料、酒及醋;烟草、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(16~24章)
第十六章:肉、鱼、甲壳动物、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
第五类 矿产品 (25~27章)
第二十五章:盐;硫磺;泥土及石料;石膏料、石灰及水泥
第二十七章:矿物燃料、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;沥青物质;矿物蜡
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(28~38章)
第二十八章:无机化学品;贵金属、稀土金属、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
第三十二章: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;鞣酸及其衍生物;染料、颜料及其他着色料;油漆及清漆;油灰及其他胶粘剂;墨水、油墨
第三十四章:肥皂、有机表面活性剂、洗涤剂、润滑剂、人造蜡、调制蜡、光洁剂、蜡烛及类似品、塑型用膏、“牙科用蜡”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
第三十六章:炸药;烟火制品;火柴;引火合金;易燃材料制品
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;橡胶及其制品 (39~40章)
第三十九章:盐;硫磺;泥土及石料;石膏料、石灰及水泥
第八类 生皮、皮革、毛皮及其制品;鞍具及挽具;旅游用品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;动物肠线(蚕胶丝除外)制品 (41~43章)
第四十二章:皮革制品;鞍具及挽具;旅行用品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;动物肠线(蚕胶丝除外)制品
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;木炭;软木及软木制品;稻草、秸秆、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;篮筐及柳条编结品(44~46章)
第四十六章 稻草、秸秆、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;篮筐及柳条编结品
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;回收(废碎)纸或纸板;纸、纸板及其制品(47~49章)
第四十七章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;回收(废碎)纸及纸板
第四十九章 书籍、报纸、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;手稿、打字稿及设计图纸
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(50~63章)
第五十一章 羊毛、动物细毛或粗毛;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
第五十四章 化学纤维长丝;化学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
第五十六章 絮胎、毡呢及无纺织物;特种纱线;线、绳、索、缆及其制品
第五十八章 特种机织物;簇绒织物;花边;装饰毯;装饰带;刺绣品
第五十九章 浸渍、涂布、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;工业用纺织制品
第六十三章 其他纺织制成品;成套物品;旧衣着及旧纺织品;碎织物
第十二类 鞋、帽、伞、杖、鞭及其零件;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;人造花;人发制品(64~67章)
第六十七章 已加工羽毛、羽绒及其制品;人造花;人发制品
第十三类 石料、石膏、水泥、石棉、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;陶瓷产品;玻璃及其制品(68~70章)
第六十八章 石料、石膏、水泥、石棉、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
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、宝石或半宝石、贵金属、包贵金属及其制品;仿首饰;硬币(71章)
第七十一章 天然或养殖珍珠、宝石或半宝石、贵金属、包贵金属及其制品;仿首饰;硬币
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(72~83章)
第八十二章 贱金属工具、器具、利口器、餐匙、餐叉及其零件
第十六类 机器、机械器具、电气设备及其零件;录音机及放声机、电视图像、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、附件(84~85章)
第八十四章 核反应堆、锅炉、机器、机械器具及其零件
第八十五章 电机、电气设备及其零件;录音机及放声机、电视图像、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、附件
第十七类 车辆、航空器、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(86~89章)
第八十六章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、车辆及其零件;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、附件;各种机械(包括电动机械)交通信号设备
第八十七章 车辆及其零件、附件,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
第十八类 光学、照相、电影、计量、检验、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、精密仪器及设备;钟表;乐器;上述物品的零件、附件 (90~92章)
第 九十 章 光学、照相、电影、计量、检验、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、精密仪器及设备;上述物品的零件、附件
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(94~96章)
第九十四章 家具;寝具、褥垫、弹簧床垫、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;未列名灯具及照明装置;发光标志、发光铭牌及类似品;活动房屋